預算案避重就輕,今時今日建議開徵銷售稅無異“劫貧濟富”——黃寶嬋。(香港)(10/2/2004)


《編者按:本文為一位中六學生黃寶嬋同學就財政司司長曾蔭權所提出預算案的評核,其對預算案中多項問題提出了剴切的評論,理據相當充實,所見世頗能切合現實。因此特予刊登,以資鼓勵兼供各關注預算案者參考——其言論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剛推出的預算案避重就輕,無甚麼大動作,也就沒甚麼可非議。但唐司長提及的幾點,卻很值得商榷,更千萬不要讓他蒙混過關。首先,預算案沒有就財赤其中一項主要的根本原因——公務員薪酬福利過高的問題作出處理;減少公務員人數並非對症下藥,反而會帶來很多諸如肥上瘦下、增加失業、降低服務質素等的流弊。

其次,在現時息率見底的情況下發債和發展債務市場,可以說是荒謬。因為債券是在減息同期下才值錢的,今天利息已是減無可減,不久將來當利率回升時,市民將要眼白白看著自己手上的債券不斷貶值。

第三,唐司長說因為全球有超過一百二十個國家開徵銷售稅,香港是唯一沒有的已發展經濟體系,所以要研究開徵。這一點並不成立,香港也是全球唯一仍然實施與美元掛?的聯繫匯率制度的「已發展經濟體系」,那是否要放棄?中國也是全球唯一仍奉行社會主義的「大」國,那麼司長是否應上書中央要求研究和籌備把中國變為資本主義民主國家?

第四,現今的政治環境,政府處於弱勢,普羅市民怨氣未消,也未受惠於初現的經濟復甦,而立法會眾多議員也不會冒大不諱去支持這項可謂全民受害的銷售稅,所以不要說開不開徵,現時去研究都只會是浪費時間和公帑。

第五,所謂稅基狹窄,在於向來富有階層可藉不同方法避稅,而低下層就不用直接交稅,結果大部份稅務負擔落在中產階層頭上。然而,開徵銷售稅把低下階層市民也納入稅綱,對富有階層卻只是攏其九牛一毛,甚至會給輕易避過去,最後變成由低下補貼中產,中產補貼富人。因此,銷售稅實在是一種「劫貧濟富」要不得的措施!

第六,或若實施銷售稅後會考慮減低其他稅項如薪俸稅、印花稅等,但這正正深化「劫貧濟富」的作用。試想像一個已失業只靠積蓄過活的人,一方面沒有資格領取政府的援助,另一方面卻每當買一盒飯、一杯茶,都要奉獻一點去資助那些仍然有能力有收入的人,試問,這樣如何說得上公平呢?

最後,司長又說實施銷售稅後會安排旅客退稅以減少對旅遊業衝擊云云。但一般旅客退稅安排只適用於貴價商品,如此一來,銷售稅的「衝擊」就只會沖著銷售平價商品和服務的小商販而來,售賣高檔貨的商戶而受到保障,這還不是明明白白的「劫貧濟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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