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一家族15人蒙冤8載,要求錯抓錯判公檢法機關賠償近600萬元。(中國、黑龍江)(8/6/2003)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黑龍江省肇東市的公、檢、法三機關,分別收到了一份要求賠償的申請書,就聲請者隋氏一家15人,要求各與治機關就他們被錯抓、錯捕及錯判的冤情,賠償594萬元。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民告官的最大金額的冤獄賠償聲請之一。

銀行行長被刺,疑是原屬下經貿公司經理策劃

有關事件發生於1994年8月18日,該市農業銀行錢姓行長在候車時被殲歹徒行刺受到輕傷。

事後,原農業銀行經貿公司經理隋洪建被市公安列為重點嫌疑對象。同年9月6日,正式被收審,而隋洪建的弟弟洪波、洪儒、表弟任樹君,以至父親、妻子、妹妹、弟媳等前後16人被警方羈押,累計共7,000天,伸折19年之久。

元兇被捕,真相大白,合共冤獄7,000天

至2001年4月,真正元兇因另案而落網。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密山市檢察院對這起刑訊逼供重大疑案立案調查。至2002年2月真相大白,各被申請賠償機關被判定為錯抓、錯捕及錯判。

隋姓家族以上述各機關,身為國家公、檢、法機關,對無辜人民肆意羈留、刑訊及造成冤獄,使他們損失重大,精神飽受折磨,乃於今年3月,向有關機關提出594萬元的賠償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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