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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計古代的"大理寺"等,審理大案部門,以現代意義的來說,中國最早的法院始於1864年,當時審理一些與洋人有關的案件的。至1899年正式設立在上海租界之內。到1926年,由上海市政府接管,成為中國司法系統的法院。
這間中國最早的法院原址,現時成為了一間醫療酒店的一部份建築物,它建有北大樓、中樓等,至現時用作審理一些地方上案件的,則保留了一座小型的南樓作為審案之用。那座樓房是國民政府時期重建的。
不過,由於市區發展,這僅餘的小型法庭也將面臨遷拆。
由於其份屬中國現代司法的發祥地,因此不少人都在奔走呼籲,希望能把這一在中國司法史上有特殊意義的樓房保留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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