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長、業界以及社會人士長期的呼籲下,香港政府終於宣佈對就讀幼稚園的學生,給予學費津貼。
不再以“有社會需要”來設限
在此之前,當局只對“有社會需要”者給予部份支援,但面對出生率下降、學生人數減縮,不少幼稚園均面臨極度困難,而在社會上對政府應負起幼稚園階段的教育責任的呼聲日高之際,政府終於作出了從善如流的決定。
行政長官曾蔭權今日在立法會發表施政報告時回應了社會上的這一強烈的訴求。他宣佈在下年度至2010年,政府將對每名幼稚園學生資助13,000元,其中1萬元為學費補助、3000元資助教師進修,條件是他們所就讀的幼稚園學費不超過每年24,000元。
資助額由每年萬3元遞增至16,000元
此外,政府又將撥款予7000萬元予幼稚園,作一次過的購買圖書讀物及設備,學校最多可獲13.5萬元。
政府預算,到2010年撥款將增至每名學生每年資助16,000元的數額,政府預期實行此辦法的最初幾年,每年將增加支出20億元。
對於這些學費津貼的計劃,政府將採取“學費券”的形式,家長只需有子女就讀幼稚園便可獲得這些學費券,而毋需進行入息審查。
不過,受接納為獲得資助的幼稚園必須註冊為非牟利的,而且需要接受當局的質素視學,以確保其質素能夠合乎水準。
納入資助幼稚園須為非牟利及具質素保證
有關學校又需要將其資料公開,包括其行政人員及教師資歷、設備以及過往辦理情況等。
曾蔭權同時又透露,當局有意逐步提升幼稚園的師資水平,將會為幼稚園教師開設學位課程,最終能達到全部幼稚園教師均具大學水平的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