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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育學院為推動該校發展及早日獲得正名為大學,於去年中曾向政府提出《發展藍圖》,政府將之轉予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後,該委員會於3月初發予各主要教師組織及學校議會,徵求意各團體意見。
由於香港教師會對香港教育學院的發展與功能一向極為關注,對該校早日落實升格為大學,俾能讓該校得到更佳發展,有利於吸引有志從事教育的優秀人材從事教育工作,從而有利於香港發展。因此,該會於3月底依時將包括有7點意見的《意見書》送予該委員會。
《意見書》中詳細論及將教院升格之必要及該校已具備成熟條件,該校應興應革事宜,宜定下長、中、短期目標和做法、以及在招收學生和教師方面不妨擴闊視野等,其內容如下:
香港教育學院《發展藍圖》
意見書
香港教師會
2008年3月31日
----前 言----
香港教育學院及整體香港社會,對香港是否需要一間教育大學或將現有教育學院擴充/升格為教育大學是否適當,討論已有一段頗長時間。香港教育學院向政府提交《發展藍圖》,並由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成立一包括本港及國際上各教育環節的工作者及學者的“檢討工作小組”以提供持平的專家之見,我們認為非常適切,並對教資會向包括本會在內的辦學團體、校長及教師組織徵集意見,本會表示贊許,並會就本會對此問題之一貫看法,加上最新徵詢同人之意見所得,作成“意見書”,以供參考,其要點如下:
- 為實現教育三大目標,應成立教育大學。
本會一貫認為教育為發展一個社會的最重要因素,教育成敗直接影響社會的發展。而教育不單只是培養社會工商各業所需的行政和技術人員,它還應包括了兩個重大的功能,就是:
(1)社會/民族文化的承傳
因為一個社會只有其所有人能夠有深厚的文化內涵,對國家認同,及能夠自我肯定,這個社會才有更良好和更令人自豪的發展。
(2)個人人格的形成
良好品格所幅射形成的良好人際關係,是構建出一個幸福的家庭以及和諧美善的社會的重要因素。因此,教育除教以技能、知識和啟發其潛能外,更應重視道德教育的實施。
基於以上原因,本會認為過去由大學提供一般性高等教育,然後再加以師資培訓,或只設立非大學等級的教育學院是並不足夠的。
香港應起碼設立一間專為培養優良教師的教育大學,以專責培養優良的師資,使其能為本港實施優質教育,以有利於香港的發展。
(二)未來教育大學應分別訂定長期、中期和短期目標,為本港社會服務應為其短期?內之最優先者。
新設立或將現有適當院校擴充/升格為教育大學的學府,應將其初期目標集中在培訓具有各類專長的優質教師、從事研究各類哲學、理論及技巧的教育研究。後者的作用在於作為學校現有教育工作者及未來入職教師的支援,除對本港現有情況作出改良外,亦可對不同地區教育的比較研究,其餘可旁及為社會人士提供增值教育(包括持續與終身教育)及為專責培訓工商企業的人員提供訓練與支援等。
作為地區教育的樞紐及以國內或鄰近地區為巿場,考慮及資源之限制,只應作為下一步發展的目標。
(三)教院可直接擴充/升格為大學,但應增加科系及其它功能。
以香港現有高等教育情況及現時既已有一所完善及具規模的教育學院的情形而言,本會認為將教育學院擴充/提升為教育大學,無論在資源運用、快速達成目標,以至效益等各方面均最為有利。但教院應將目前體制加以擴充,除整合現有各研究中心,使之發展其固有或未來強項外,宜將現有兩個學院擴充為三個或以上學院,以符合國際上作為一所大學的起碼規模。同時,應加強教育行政、財務策劃管理的課程。教育哲學與文化,以及個別科目教師人才的培訓──特別是幼兒教育、體育、音樂、藝術、最新應用科技等科目的教師的培訓,因為只有具備了對各科具有深厚造詣與情懷的教師,才能讓同學感受到對該等科目的愛好與喜悅,從而帶動整個社會的美與善。
(四)吸引具教育熱誠的優秀人才的教師,對教育及社會整體發展均屬至為有利。
本會贊同將教育學院擴充/升格為教育大學,可有利於提升教學專業地位、吸引及挽留優秀教職員、開拓研究工作、以及有利於其與鄰近或國際交往上的受尊重程度與發揮實益效果。我們特別認為增加對優秀學生投身教學專業的吸引力至為重要。蓋依目前本港高等教育學校的情況,中學畢業優秀學生,優先選擇其他知名度較高之大學,乃是可以理解的,若將教院改為大學,則將可直接為學業及其他表現優異而又真正有心投身教育者予以完成理想的機會,因而有利教育大學本身及整個社會的發展。
(五)教育是整個社會的承擔和投資,不應也不必太計較盈虧,自籌與捐獻方式可能未可與其他大學看齊。
雖然政府為使資源投放較有效益及鼓勵大學戮力籌募資金與社會人士捐款,但教育是整個社會對其人民的承擔,為社會及個人未來發展而作出的長期和最有實益的投資,加上教育大學的內涵與其他大學有所不同,難以一如一些以工商業為主導的院校般可以成為工商企業的夥伴,為他們進行研究或將開發到的技術轉作商業用途。故政府對各大學所採取的自籌及撥付款項的做法,對教育大學並不適應,教育大學亦不必及難以將經費來源太過寄望於捐款或在目標巿場中提供服務所收取到的費用。
換言之,政府應視教育大學為對未來的投資,其投放資源不應視為資源的耗費。
(六)未來教育大學除培訓師資外,應加強學術研究作為相關人士的支援。
教育大學的研究中心應在下列項目中發揮其功能:
(1)香港現有課程結構的檢討和各學科課程大綱的檢討。
(2)因應社會的發展,對現有科目及新增科目預訂未來長期和中期的策略建議。
(3)建議具彈性的“綜合評估”方式,作為一個“成功的學生”的認可評核制度,以免一些具有某些專長卻未能平均發展的學生受到挫折和淪為失敗的學生。
(4)因應各級學校的生態,為學校訓導和輔人員提供訓練與支援,並不時研究學生群中的流行時尚與集體行為和意識。
(5)鑑於成功的教育必須得到家長、教師及社會各方面的共同合作,只有在家庭教育同時實施之時才能績效顯彰。因此,研究中心應加強家庭與社會的研究,從而設立家長輔助課程及向相關課程主持者提供訊息及支援。
(七)教育大學取錄學生和聘請教師應多考慮有其他行業工作經驗。
由於社會急劇發展兼極具多元化,因此通識已成為學生最為重要的元素。但目前教育領域一直爭論是否應設立通識科?通識科會否擠掉其他科目?和通識科應包括哪些單元?但除了上述問題外,其實最重要的還是目前的香港教師之中,具有通識認識的教師實在不多。
教師缺乏通識,除了教師個人興趣和工作過於繁忙、難有時間加強對外界認識外,還有一個原因是依現有師資培訓過程及制度,均使教師本身未能有太多通識的歷練。因此,我們建議未來教育大學在取錄學生時,應撥出部份學額,特別給予曾在其他行業工作過的申請者,至於教育大學本身的教師,除在某些學科及教學方法、教師道德等有所鑽研和心得外,不妨應多聘請一些在社會上有過各方面經驗的人士,俾能將教育與社會結合,並使其所教出來的學生,在未來做老師時,也能以其廣泛的識見,協助同學。
----結 論----
本會認為香港不單應該有一所教育大學,而且應將其建立為一所在功能上,對啟發潛能、知識與技能傳授、人格建立和文化承傳等均能夠達成的大學。除了培育優秀教師外,本身須加強研究,使之成為政府制定各種教育政策、學校施教以及社會上各個環節的人士進行增值的夥伴。
教育大學應訂定長期、中期及短期目標,長期的宜於有國際視野和區域性合作,但短期的因資源所限,應以優化本地區教育為最優先目標。
至於資源的問題,辦理自負盈虧的、應對於巿場所需及爭取社會人士與及企業的捐獻,固為減輕政府負擔的方法,但這方法未必可如其他院校一樣湊效,且教育為整個社會的長期投資,政府和納稅人均不應以資源的撥付視為一種負擔。教育大學定下發展大計時,亦不宜將資源的來源太過寄望於對外界的服務所取得的報酬或並無多大把握的捐款之上。以之所作為減低正名的阻力的理據之一大可不必。政府亦不應以教育大學是否可能得到外界捐助而作為是否提升其地位的考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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